周一至周日上午9:00——下午17:30
电话:0833—3433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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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沙湾区沫若图书馆 发布时间:2016-06-21 点击量:892
为进一步推进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充分发挥农家书屋作用,丰富农村中小学生暑期文化生活,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推动全民阅读工作开展和书香社会建设,根据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教育部《关于2016年暑期开展“我的书屋,我的梦”农村少年儿童阅读实践活动的通知》(新广出发【2016】35号)要求,决定举办沙湾区2016年暑期“我的书屋,我的梦”农村少年儿童阅读实践活动,现将活动方案制定如下:
一、活动主题:“我当一天农家书屋管理员”
二、活动载体:“我的书屋,我的梦”农村少年儿童阅读实践活动
三、活动时间:7月15日上午10点-12点
四、活动地点:沙湾区福禄镇万福桥村村委会
五、参加活动人员:福禄镇中心小学演讲学生(10名)、沙湾小学学生(10名)、万福桥村留守儿童10名以及参加活动学生家长。
六、活动内容
(一)引导阅读:以农家书屋为平台,有针对性的面向农村少年儿童组织开展中国梦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传统美德教育、阅读习惯培养等活动;为农村少年儿童推荐优秀出版物,进行阅读指导。
(二)“我当一天农家书屋管理员”演讲比赛:参加活动的10名福禄小学学生以“我当一天农家书屋管理员”或“我的书屋,我的梦”为主题开展演讲比赛,评出一等奖两名、二等奖三名、三等奖五名。
(三)开展“大手拉小手”结对帮扶活动:依托农家书屋,沙湾小学学生(10名)和农村小学生交朋友、结对子,通过开展共读一本书、交流读书心得的活动,为农村少年儿童和城市少年儿童搭建共同进步的友谊桥梁。
(四)开展“我的书屋、我的梦”征文写作;鼓励农村中小学生在参加农家书屋阅读实践活动的基础上,书写自己在农家书屋读书、实践的真实感受。基本要求:
1、作品以阅读收获和体会、乡村生活与变化、书屋里的人和事为内容,题目自拟,文体不限。内容真实感人,符合学生语言特点。作品必须为原创,不得抄袭。
2、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书写,小学生作品一般不超过1000字,中学生作品一般不超过2000字。
3、作品末尾请注明学生的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学校、年级、通讯地址、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农家书屋所在地。有指导教师请注明指导教师姓名。
七、活动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沙湾区文广新局
沙湾区教育科技局
福禄镇党委政府
承办单位:沙湾区文化馆、沫若图书馆
福禄镇万福桥村农家书屋
沙湾小学、福禄镇小学
协办单位:承爱婴用
周一至周日上午9:00——下午17:30
电话:0833—3433336
详细地址:乐山市沙湾区锦兴步行街56号
邮政编码:614900
咨询电话:0833—3433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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